标题:检察官谈版权:真人真事改编,守住底线勿啰嗦
2025-01-23
近日播出的法治题材电视剧《底线》收获诸多好评。该剧描绘了法院的工作场景,讲述了一个个典型、生动的案例,使观众在看到法官忙碌工作场景的同时,也了解到了一份判决的产生过程,甚至有法院工作者表示下班追剧都感觉像在加班。然而也正是由于这部剧贴近现实,不少观众对影视剧改编真实案例的权利界限产生困惑,本文试从著作权法角度予以解答。 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权利客体是作品。所谓作品,按照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定,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根据这一规定可知,构成作品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智力创作;可感知性;独创性。那么,作为创作小说、剧本、影视剧客观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