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案,依法判决张某和王某二人有期徒刑各九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张某和王某系一公司程序员,二人共谋从某网站下载 微信机器人 源码,张某负责编译这些源码,制作完成小程序变换二维码分享、关键词拉群等多个微信外挂小插件,并合伙通过网络售卖违法所得1.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和王某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均已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依照刑法相关规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微信外挂软件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运营商授权,通过非法技术手段篡改微信功能,既为一些不法分子盗取使用者个人信息、恶意营销、诈骗传销、实施违法犯罪提供便捷,又侵犯了运营商的著作权,破坏了微信平台的生态平衡和正常运营。提醒广大用户,不要制作、出售此类外挂软件,也不要使用此类服务,以免带来隐私泄漏、财产损失等风险。
近日,一起非法制售微信外挂小插件的案件宣判,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了解,被告人李某和王某在未经腾讯公司授权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销售微信外挂小插件“微信分身版”,并从中非法获利。该插件可以绕过微信的安全检测机制,实现多开微信账号的功能。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和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属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微信作为一款拥有庞大用户群体的社交软件,其安全和稳定性对于用户的信息安全和社交体验至关重要。外挂软件的出现不仅破坏了微信的正常运营,也给用户带来了安全风险。此次案件的宣判,彰显了司法机关对于打击网络犯罪的决心,同时也提醒广大用户要增强法律意识,遵守网络规则,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免费电影版权申请入口山东logo版权申请加急江苏书法作品版权注册图形版权申请加急西瓜视频版权申请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