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合理使用界限不可越,勿啰嗦,直接输出内容!
2024-10-29
近日,2018年上映的电影《我不是药神》因侵权风波冲上热搜。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生效判决书显示,《我不是药神》出品方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电影中使用他人照片被法院认定侵权,并须赔偿著作权人经济损失2万元。 对于影视作品中此类使用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业界的看法并不一致。有观点认为,在一部完整的影视作品中,为了保障画面的丰富性,不可避免地要使用到他人图画、书法、雕塑、摄影、音乐等各种形式的作品。从促进影视行业长远发展的角度看,若在影视作品中并未突出使用他人的作品,而仅仅是在画面中 一带而过 ,那么,对于此种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本身应当认定是合理的使用,不构成侵权,这样才可以让影视作品的内容和画面